■ | 活動宗旨: |
| 為落實高雄厝環境永續、反映在地自明性及居住建康三大核心理念,並推動高雄厝綠建築設計、「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及「高雄市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實施辦法」,希望藉由優良建築作品甄選活動,以表揚優良高雄厝綠建築設計建築師、設計師及起造人,並喚起民眾關注生活環境品質的意識。第一屆高雄厝綠建築大獎,獲得民眾熱烈的迴響,永續、建康、優質而具有地方特色的居住空間逐漸受到重視。為延續此一長期性的高雄民居改造運動,並打造「生產」、「生活」、「生態」三生ㄧ體的「宜居高雄」,高雄市政府決定繼續辦理第二屆「高雄厝綠建築大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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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導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經濟部、經濟部能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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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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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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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協辦單位: 高雄市建築經營協會、高雄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高雄縣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高雄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高雄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高雄市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高雄縣景觀工程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都市計畫技師公會、高雄市建築師公會、高雄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高雄縣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高雄扶輪社、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空間設計學會、台灣病態建築診斷協會、TaiwaniiSBE (台灣永續建築環境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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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參選資格與獎勵對象:
(一) | 參選資格:參選建築物應為優良高雄厝綠建築作品甄選須知規定收件截止期限(102年7月26日)前已完工且取得使用執照者或建築物室內裝修合格證明者(依法免申請室內裝修者免附)。 | (二) | 獎勵對象:經評選獲得優良高雄厝綠建築大獎建築物之建築師、設計師及起造人。 | (三) | 評選獎項及獎勵內容:
高雄厝綠建築大獎 | 評選獎項組別及名額 | 1. | 公有建築組(3名) | 2. | 商業建築組(2名) | 3. | 集合住宅店舖組(8名) | 4. | 透天住宅店舖組(4名) | 5. | 室內裝修組(3名)
| | | 獎勵內容備考 | 1. | 獎狀一紙。 | 2. | 獎座一座。 | 3. | 不得跨組重複報名。(除室內裝修組以外)。 | 4. | 得跨獎項報名。 |
高雄厝創意綠建築大獎 | 評選獎項組別及名額 | 1. | 屋頂綠化設施組(1名) | 2. | 太陽光電設施組(1名) | 3. | 自行車停車空間組(1名) | 4. | 垃圾存放空間組(1名) | 5. | 雨水貯集設施及再利用組(1名) | | | 獎勵內容備考 | 1. | 獎狀一紙。 | 2. | 獎座一座。 | 3. | 得跨獎項報名。 |
※本年度最多選出25件作品為原則,各組名額及獎項本局得視報名情形調整。
| (四) | 評選條件:
高雄厝綠建築大獎 | 1. | 參選建築物需符合綠建築精神,以達成生態、節能、減廢、健康等目標。(須至少具備九大指標任ㄧ指標) | 2. | 應具有高雄厝環境永續、反映在地自明性及居住建康三大核心理念。 (1) 環境永續:會呼吸的透水基盤、有效的深遮陽及綠能屋頂的設計。 (2) 反映在地自明性:在地材料與技術導入、融入場域的意向設計及埕空間的創造。 (3)居住健康:人性化的空間通用設計、合宜的使用空間機能、環保健康建材的應用及創造有效通風的開口。 |
高雄厝創意綠建築大獎 | 1. | 具備前開評選條件者。 | 2. | 符合「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及「高雄市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實施辦法」所做之綠建築創新設計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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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實施期程: 本項甄選活動於102年度執行,自102年4月1日起至7月26日止受理申請,甄選作業預定於8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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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參選方式:
(一) | 本項甄選採自行報名方式辦理,「2013第二屆高雄厝綠建築大獎甄選申請書」請參選者於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網站下載。 | (二) | 申請人應依下列順序,將參選建築物製作資料裝訂成冊,並加裝封面(以A3規格為準,正本7份全彩並提供申請文件電子檔光碟1份):
1. | 2013第二屆高雄厝綠建築大獎甄選申請書(含報名表、使用執照影本、著作權同意書)。 | 2. | 高雄厝綠建築設計說明書(含基地位置圖、現況圖、平面圖、各向立面圖、重要剖面圖、各申綠建築項目之設計說明、細部設計圖、現況照片以及可供編輯之照片與有助於說明參選建築物之相關圖說,以上不含甄選申請書,總頁數以30頁以內為原則)。 |
| (三) | 參選配合事項:
1. | 初選入圍者,請配合執行單位辦理現地勘查及簡報。 | 2. | 獲獎作品應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逕行引用其提送之文件資料,以供編印高雄厝綠建築大獎成果專輯及各項推廣展覽之用。 | 3. | 參選者所提資料,經查不確實者,取銷參選資格或獲獎資格。 | 4. | 所有參選者檢附之文件等相關資料,於評選後恕不退還。 | 5. | 獲獎單位應配合高雄厝綠建築大獎成果專輯內容之編輯與推廣展示看板需要,提供獲獎作品之說明圖說與相片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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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樓)。 聯絡窗口:余俊民聯絡電話:07-3368333分機2286
| (五) | 收件時間:自102年4月1日起至7月26日下午5時止。 | (六) | 收件方式:
1. | 以掛號方式寄達(郵戳為憑)。 | 2. | 以快遞方式寄達或專人送達(以簽收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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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選程序:
(一) | 初選:
1. | 執行單位就參選建築物之申請書圖文件及資料辦理參選資格與參選資料檢核受理事宜。 | 2. | 參選建築物資料送評審小組委員初審,篩選合格名單,並提送評審小組合議決定初選名單。 | 3. | 各類獎項通過初選之件數,以決選名額2倍以內之件數為原則。 |
| (二) | 現地勘查:
1. | 評審委員依初選入圍名單,逐案由3位以上委員現地勘查、評分後,提報評審小組評選之。 | 2. | 評審委員現地勘查行程由執行單位規劃,參選單位需配合辦理現地簡報事宜。 |
| (三) | 決選: 彙整現地勘查資料,經統計分析後,送交評審小組審議決定得獎名單,惟參選建築物未達評選標準者,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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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頒獎與宣導: 由評審小組審決甄選結果,另擇期辦理頒獎表揚,並編印2013第二屆高雄厝綠建築大獎成果專輯廣為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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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者,以高市政府工務局公告為主,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保有更動之權利。 2013第二屆高雄厝綠建築大獎甄選申請書,請至市府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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